关于调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非柜面业务限额的公告
尊敬的客户:
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,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,切实保护您的账户安全与合法权益,我行将根据账户所属客户的年龄、身份以及账户的使用情况,差异化地调整部分账户的非柜面渠道(包括网上银行、手机银行、网上支付、自助设备、POS等)限额。本次非柜面渠道限额的调整已综合考虑您账户的历史使用情况,可满足您正常合理的资金结算需求,对无非柜面结算需求的客户无任何影响。
如您确需提升或查询账户的非柜面渠道限额,请携带您的有效身份证件、银行卡等到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。营业网点可能会根据您申请的额度要求提供辅助证明材料,具体以实际业务办理为准。
我行不会要求您通过短信、电话等方式提供密码、短信验证码或其他个人信息办理业务,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向指定账户进行转账、汇款等资金操作,请务必保护好您的银行卡、身份信息、密码、短信验证码,请勿出租、出借、出售银行账户。
如有疑问,可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,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,感谢您对反赌反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
山东芝罘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
芝罘齐丰村镇银行各营业网点
总行营业部 | 芝罘区胜利路372号(第一国际附楼) | 0535-30301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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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支行 | 芝罘区幸福街道开元街 | 0535-3030155 |